解读:上海市《关于培育发展本市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的指导意见》
来源 : 爱君家政
| 编辑 :上海爱君总部
| 2017-09-15
解读:上海市《关于培育发展本市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的指导意见》

近日,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做好2017年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称《通知》)及《关于培育发展本市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,《指导意见》政策要点解读如下:
1.什么是社区老年人睦邻点?
是指社区内邻近居住的老年人,依托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,自觉发起、自愿参加、自主活动、自我服务的社区非正式组织形态。培育发展睦邻点是建设老年宜居社区、构建养老服务非正式照料体系的重要内容。
2.培育发展睦邻点有什么意义?
☆两个“有利于”——
——有利于促进老年人参与和融入社区,增进邻里关系,满足“不离乡土、不离乡邻、不离乡音、不离乡情”的养老情结。
——有利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供给,为老年人实现“原居养老”提供触手可及的支持服务。
3.目标培育几家睦邻点?
以郊区为重点,兼顾中心城区。
到2017年底:全市培育500家;到2020年底,全市不少于2000家。
4.要遵循什么原则?
——自愿自治、因地制宜、邻里互助、政府引导。
5.设立睦邻点有哪些要求?
——主要成员要求:10-20人,以邻近老人个人或非正式团体自愿发起,独居、高龄老年人一般不少于成员总数的40%。
——场所设施要求:≥20㎡,郊区可适当增加活动面积。
——功能及活动要求:邻里社交、非正式照料、供需对接。
——内部管理要求:自我管理,做好活动情况、政府补贴资金使用、社会扶持等相关记录,并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自然解散。
6.政府会有哪些支持?
——发挥引导推动作用。
——完善政策扶持措施。
——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公益支持。
——推动完善运作管理机制、加强组织领导。
附:
《通知》全文可参考:http://www.67156715.gov.cn/index.php?m=content&c=index&a=show&catid=231&id=24431
《指导意见》全文可参考:
http://www.shmzj.gov.cn/gb/shmzj/node687/u1ai4484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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